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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設區市人民政府,韓城市人民政府,楊凌示范區管委會:
《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(2023年本)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予以發布。
一、生態環境部公告(2019年第8號)和本《目錄》所列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由市級審批,輻射類、涉及“兩高”行業、人工湖(人工濕地)和涉及國家秘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市級審批;其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縣級審批。
二、西安市、榆林市和楊凌示范區環評審批部門可審批本《目錄》內能源、原材料和輕工類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。
三、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、西安市浐灞生態區和西安國際港務區、西咸新區環評審批部門,可以審批中國(陜西)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涉及能源、原材料和輕工類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。
四、韓城市享有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市級環評審批權限。
五、跨行業、復合型的建設項目,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審批權限按其最高級別執行。
六、生態環境部發布現行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,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。
七、生態環境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以及《陜西省“兩高”項目管理暫行目錄(2022年版)》調整后,涉及內容自動納入《目錄》,不再另行發文通知。
八、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,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6日,陜環發〔2021〕39號文件及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其他相關文件內容即行廢止。
陜西省生態環境廳
2023年10月26日
附件: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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